一篇篇關於愛情的小說,我卻被裡面一個小插曲,王伯伯與他的小狗小王感動著,並淚流滿面。
然後才發現,喜歡看小說,並不是喜歡那些浪漫唯美的愛情故事,而是作者那些美麗優雅描述著情節的文字。
是啊,我常常就容易對一些人事物,過於熱衷,然後忘記初衷。
看了太多故事,都忘了曾經自己熱愛的文字,曾經一個字一個字寫出來的作文,一個字一個字打出來的稿。
當了太久的蘋果雲,都忘了曾經我是littlestar,曾經用文字做夢的那個我。
用鍵盤敲字太久,都忘了曾經用筆爬格子的我,曾經滿手墨汁的我。
嗯,曾經的我。
什麼時候變成曾經的呢?
青春是一本倉促的書。---席慕容
倉促地讓我不知不覺錯過了一些什麼,
或是,
做錯了一些什麼。